6.9 制冷系统试运转
6.9.1 由于氨制冷剂有毒,可燃,故氨制冷系统试运转时除按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防止事故外,还应按本条第2款规定做应急准备。本条第7款所述的安全保护装置不仅包括安装在制冷系统内的,例如液位、压力超高保护装置,还包括安装在制冷系统外的,例如制冷剂泄漏探测、事故排风装置。第9款指冷库降温可在制冷系统试运转合格后进行,也可以同步进行。
6.9.2 对于多机头并联制冷压缩机组,逐台带负荷试运转不仅指每台制冷压缩机组都应带负荷试运转,而且每台机组内的每个机头都应带负荷试运转。
6.9.3 冷库降温步骤见本标准第3.0.16条的相关规定。
6.9.7 热气融霜、设备排油等操作在试运转期间由于系统运行时间短、没有在设计工况运行等原因可能会“不具备运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