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液氢卸车和增压设施
11.2.1 液氢罐车或罐箱宜采用压差输送的卸车工艺或采用泵卸车工艺。卸车应尽量减少氢气排放。
11.2.2 连接液氢罐车的卸液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气相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输送液氢的装卸阀门、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应采用真空绝热或其他保温结构。
11.2.3 卸车软管应采用与液氢介质相容的材料,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最小爆破压力不应小于公称压力的4倍。快速装卸接头应有良好的密封结构,装卸接头应带有防尘盖。
11.2.4 液氢管道应设置吹扫置换系统。液氢的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在装配前后均应进行充分的吹扫置换。
11.2.5 采用液氢储氢方式的加氢设施,宜采用液氢增压泵和高压气化器增压方式。
11.2.6 液氢增压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