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运带式输【送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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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
7.1.!1 : 下运带式输送【机在:稳定运行工》况传动滚筒圆周力为!负值时圆周力应根】据下列运行工况计算!
,
:
【。1 满载为发【电运行工况;
】
《 2 下运!段满载上运段、【水平段或微》倾斜下?运段空载《圆周力绝《。对值为最大负值的发!电,运行工况;》
】 3 空载为】电动运?行,。工况:;
》
》 4 上运段、】水平段和微倾—斜下运段满载下运段!空载圆周力》为最:大值的电《动运行工《况;
》
— 5 ? 根据?第,2款和第4款的极】端工况出现的概【率和持续时间确定】。计入的?工况;
》
》 6 按【第1款和《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及第?3款和第4》款的电动运行—工况分别计算—圆,周力;
》
】7, 模拟摩擦系数应!按,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选,取
》
7?.1.2 》。 下运带式输送机】在发电运行工况和】制动工况传动滚【筒圆周力的计算【应根据给料》。量的波动情况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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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 驱动电《动机的功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按本标】准第7.1》.1条第1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按第2款的【运行工?况校核电动机过载能!力;
】 , ?2 按本标准第7!.1.1《条第3款的电动【运行工况计算并【按第4款《的运行工况校核电动!。机过载和启》动能力;
!
》3 ?。采用动力制动时【电动机过载》能力应按制动工况校!核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4条的?规定计?算
:
:
?7.1.4 制动!圆周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作!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1条:。第1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应按】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进行!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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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带式输送机处于静】止状态时《安全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1条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应,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和安全制》动安全系数》安,全制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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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输送《带的拉紧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满足—各种工况下输送带】在传动滚筒》或,制动滚筒上不打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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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输送《带,与滚筒之间的摩擦】系数应按最不利【工作条?件确定?;,
【 3 》。。 当各?工况:所需拉紧力相差较大!时宜采用拉紧力可调!的拉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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