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下运带式》。输送机
!
《7.1 一般规】定,
?
《
7.1《.1 下运—带式:输送机在稳定运行】工况:传动滚筒圆周力【为负:值,时圆:周力应根据》下列:运行工?况计算
》
1!。 满?载为:发电:运,行工况;
【
》 2 下—。运段满?载上:运段、水平段或微】倾,斜下运段空载—圆周:。力绝对值为最大负】。值的:发电运行工》况;
》
,
3 !空载为电动运行工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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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运,段,、水平段和微—倾斜下运段满—载下运段空载圆周力!为最大值的》电,动运行工况》。;
》
5 】 根据第2款和【第4款的极》端工况出现的概率和!持续时间确》定计入?的工况;
》
— 6 按第1!款,和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及第3款和第4!款的电?动运行工况分别计】算圆周力《;
?
【 7 模拟摩擦系!数应按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选取
—
7.1.2【 下运带式输送机!在发:电运行工况和制动工!况传动滚筒圆—周力的计算应—根据给料量的波【动情况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
!
?7,.1.3 —驱动电动机的—功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按本标准第7.【1.1条第1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按第2《款的运行《工况校核电动机过】载能力;《
,。
!2, :按本标准第》7.1?.1条第《3款的?电动运行工况—计算:并按第4款》。的运行工况校—核电:动机过载和启动能】力;
《
,
3】 :。采用动力制》动时:电动机过载》能力应按制动—工,况校核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4条的规定计算】
:
,。
7.1.4】 制动圆周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作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1条第1—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应按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进行校核】;,
?
? 2 — 带式输送》机处于静《止状态时安》全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1条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应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和安全制动安【全系数安全》制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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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输送带的【拉紧: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满足《各种工况下输送带在!传动滚筒或》制动滚筒上》不打滑?;
?
2! :输送带与滚筒之间的!摩擦系数应按最【不利工作条件—。确定;
】
3 】当各:工况所需拉紧力相】差较大时宜采用拉紧!力可调的拉》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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