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运带式输送》机
!。
7.1 一】般规定
—
7.【。1.:1 下运带式【输送机在稳定运行】工况传动滚筒圆周力!为负值时圆》周力应?。根,据下列运行工况【计,算
! 1 《 ,满载为发电》。运行工况;
【
— 2 《 下:运段满载上运段、】水平段或《微倾斜下运段空【载圆周力绝对—值为最大负》值的发电运行工【况;
《
,
,
:。 3 【空载为电动运—行工况;
】
—4 上运段、水平!。段和微倾斜》下运:段满载下运》段,空载圆周力为最【大,值的电?动运行工况》;,
,
《
5 】根据第2《款,和第4款《的极端工《况出现?的概率和持续时间】确定计入的》工况;
《
,
:
:。 : 6 按第1款!和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及第3款—和第4?款的电?动运行工况》分别计算《圆周力;
》
!7 : 模拟?摩擦系数应按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选取《
》。
7.?1.2 下—。运带式输送机—在发电?运行:工况和制动工况传动!滚,筒圆周力的》计算应根据给料量的!波动情?。况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
!
7.1.3 】 ,驱动电动机的—功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按本标准第7.1!.,1条第1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按第2款的运行工】况校核电动机—。过载能力;
】
:
2 】。按本标准第7.1.!1,条第3款的》电动运?。。行工况计算并按第】4款的?运行工?况,校核:电,动机过载和启动【能力;
】
3— 采用动力制动时!。。电,动,机过载能《力应按制动工况校】核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4条的规!定计算
《
7.1】.4 制》动圆周?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工—。作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1条第1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应:按,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进行校【核;
—
,
, ? 2 ? 带式输送》机,处于静?止状态时安全制动圆!周力应按本标准第】7,.1.1条第—2款的发电运行工】况计:算并应计入》。输送量超载系数和】安全制?动安全系数安全【制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
》
7.1.5 !输送带的拉紧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应满足各种—工况下?输送:带在传动滚》筒或制动滚》筒上不打滑;
!。
》 2 输送【带与滚?筒之间的摩擦—系数应?按最不利工作—条件确定;
】
? 3 当各!工况所需拉紧力【相,。差较大时宜采—。用拉紧力可调的拉】紧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