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2】。.1 性能要求
!
2】.1.1 —抗震设防《的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其抗震设防》目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遭—遇,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各【类工程的《。主,。体结:。构和市政《管网:系统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
?。
》 2 当—遇,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各类工程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桥梁结构、地下!工,程结构等可能—发生损?伤,但,经一般性修理—可继续使用;市【政管网的《损坏应控制在局部】范围内不应造成次生!灾害
! 3》 当遭遇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各【类工程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桥梁结构》、地下工程结构等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市政—管网的损坏不致【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经抢:。修可快?速恢复使用
—
2.1.!2,。 :抗震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其多遇地震动、设防!地震动和罕遇—地震动?的超越概率水准不】应低:于表2.1.—2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