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基坑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1.1】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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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基坑支护结—构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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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根据基坑支护形式!及其受力特点进【行基:坑,稳定性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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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基坑支护结—构的:。受压、受《弯、受剪、受扭承】。载力计算;》。
《
3 ! :当有锚?杆,或支撑时应对其进】行承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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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对于: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基坑工!程应对?支护结构《变,形及基坑周边土体的!变形进?行计算并应进行【周边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价
】
7.—。1.4 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工程监测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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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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