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基】本规定
》
—
2.1 【基本要求
》
【2.1.1 — 地基基《础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1 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
—
?
2 !在上部结构的—各种作用《。和作用组合下地基】不得出现《失,稳;
【
3 】 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
! 4 】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
5 】 ,基,坑工程应保》证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安全;
—
!6 边坡工程应保!证,支挡结构、周—边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2.1.2【 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
!
》2.1.3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作用【和作用组合情况、勘!察成果?资料和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选】择合理方案设—计计:算应原理《正确、概念清楚【。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设计:与计算成果》应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
—
2.1.【4 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
—
?
【2 基坑工程【设计应规定工作【年限且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1年?;,
,。
》 ? 3 《 边:坡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
《
?2.1.5 【在地基基础设计【工作年限内地基基础!工程材料《、构件和岩土性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
2.1.6】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用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监测工程监测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1.7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取措施控制振动、!噪声、扬尘、废【水、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工!程场地?、,周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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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当地下水位】变化:对,建设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时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置措:施
【2.:1.9 地下【水,控制工?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质恶化】不得造成不同水【质类别?地下水的混融;且】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影响其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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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 ,对特殊性岩土、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建设场地!应查:明情况分析其对生态!环境、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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