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基本规定
!
:
?
2.1 】 ,基本要求
!。
:
2.1.》1 地基》。基础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1 》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
!。 《 2 在上部【。结构的?各,种作用和《作用组合下》。地基不?得出现失稳》;
【。 3 【 ,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
!
— 4 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
5 ! 基坑工程应—保证: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安全;【。
》
6【 , 边坡?工程应保证支挡结】构、周边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
2.1【.2 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
?
?
2.1.3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作用和作《用组合情况》、勘察成果》资料和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选择》合理方案设计计【算应原?理,正,确、:概念清楚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设计与【。。计算成果应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
【
2.1.4】。 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
—
《 《 2 基坑工程设!计应规?定工作年限》且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1年;》
— ? 3 边坡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
—
2.》。1.5 在地基】。基础设?计工作年《限内地基基础工程材!料、:构件和岩土性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2,.1.6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用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监测工程监测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
2.1.7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取措施控制振动、】噪声、扬尘、废水、!。。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工?程场地、周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危害
【
2.1.8— :当地下水位变化对建!设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时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置措施】
《
2.1.—9 地下水控【制工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质恶化不得造—。成,。。不同水质类别地【下水的混融;且【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影响其正常】。使,用
》
2.1.—10 对特—殊性岩土、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建设场地应查明!情况分析《其对生态《环境、?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