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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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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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地基基础》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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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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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在上部结构的各】种作用和作用—组合下地基》不得出现失稳;
】
《。
,。 3 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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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 ? 5 基坑工程】应保证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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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边坡工程应保【证,支挡结构《。、周边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2.1.2— 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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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作!用和作用组合情况、!勘察成?果资料和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选择【合理方案设》计计算应原理正【确、概念清楚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设计与计算!成果应?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
》
2.1.4】 :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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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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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坑》工程设计《应规定工作年—限且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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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边坡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
】
2.1.】5 ?在,地基基础设计工作年!限内地基基础工【程材料、《构件和岩土性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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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用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监测工程监—测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1.7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取措施?控制振动、噪声、】扬尘、?废水、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工!程场地、周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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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当地:下水位变化对建设】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时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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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 地下水控制工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质恶化不得造成【不,同水:质类:别地下水的混融;且!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影响【其正常使用
】
2.1.【。10 对特—殊性岩?土、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建设场】地应查明情况分析其!对生态环境、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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