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燃具和用—气设:备
【
6.—1 家庭用—。燃具和附《。件
《
6.1】.1 《家,庭用户应选用—低压燃?具不应私自在燃【具上安装《出厂:产品以外的》可,能影响?燃具性?能的装?置或附件《
—。6.1.2》 家庭用户—的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燃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使【用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具:有给排气《条件、?便于维护《操作:的厨房、阳》台、专用房间等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
【。
— , 2《 不得设置—。在卧室?和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建筑的《避难场所内
—
— 3》 同一场所—。使用的燃具增加【数量或由另一—种燃料改用燃气时应!满,足燃具安装场—所的:用气:环境条件
!
6:.,1.3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
《
6.1—.4 与燃—具贴邻的墙体—。、地面、台面等应】为,不燃材料《燃具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家具—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6.:1.5 高层【建筑的?家,。庭用户使用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采用管道供!气方:。式;
《
《 : 2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用?。气场所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应在燃气》引,入管处设置紧急自动!切断:装置
】6.1.6》 家?庭用户不得》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的设备
】
6.1》.7 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6.1.8 【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
【
6.1.【9 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设置位置《应根据安全装—置的性能要求确定
!
》6.1.《10 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不得【采用明火《试,漏;
?
— 2 【不得拆开修理角【阀和调压阀》;
! 3 不得倒!。出处理瓶内液—。化石油气残液—;
:
【。 , 4 》不得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钢!瓶加热?;,
! 5 》不得将?钢瓶倒置使用;
】
,
— 6 》 不得使用钢—瓶互相?倒,。气
》
6.1.11 ! 家:。庭用户不得》将燃气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