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主体结构
7.2.1 规定了隧道结构性能要求。隧道结构施工工法较多,结构选型与施工工法有一定的依从关系,结构设计前,必须综合水文地质、环境、埋深、工期和造价等因素,选择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施工工法,由此确定隧道结构型式。
7.2.2 本条是对隧道的性能要求。隧道是大型交通工程,建设成本高,一旦主体结构发生毁坏,会造成群死群伤和巨大的物质损失,同时长时间停运、影响交通。为保证隧道结构体安全,实现工程全寿命周期内价值的最大化,对隧道设计工作寿命提出要求。该设计工作年限是指在一般维护条件下,能保证结构工程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即必须保证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结构设计的荷载值及耐久性措施均应依据设计工作年限确定。
7.2.3 本条从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和运行安全的角度对主体结构设计和施工作出了规定。隧道的结构型式根据所选用的施工工法确定,施工工法的比选不仅要考虑建设成本和建设难度、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确保工程实施可行性,还要考虑建成后车辆的行驶安全、运营费用,以及运营管理和养护维修的费用,完善的隧道设计是工程运营安全的重要保证。
7.2.4 规定了隧道结构设计的技术要求。隧道结构上的作用和受力与施工方法、结构形式等密切相关,在施工和使用期的不同阶段有多种受力状况,因此应按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分别进行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
7.2.5 对工程抗震设防烈度的取值作出了规定。抗震设防烈度是隧道抗震设计的重要参数,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特殊设防类和已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应采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结果取值。
7.2.6 对主体结构防水提出了要求。主体结构的防水等级不低于二级是对隧道结构防水设计的最低要求,是保证结构使用寿命和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防水材料技术指标及通用技术按照通用技术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要求执行。
7.2.7 规定了隧道施工过程进行风险防范的技术与管理基本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监测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以及全过程动态管理是隧道施工安全与质量以及经济合理的重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