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客运枢纽
8.6.1 枢纽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航空、铁路、客运港口枢纽的总平面应以其专属区为核心进行布置,其他枢纽总平面应以主客流优先进行布置;
2 当枢纽设有维修、加油加气、充电等附属设施时,其布设应与公共区适度分离。
8.6.2 枢纽的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其个数应根据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数量进行设置;同时应满足道路开口要求和防灾要求。
8.6.3 枢纽交通组织设计应包括高峰期间应急出入口设计及应急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8.6 客运枢纽
8.6.1 枢纽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航空、铁路、客运港口枢纽的总平面应以其专属区为核心进行布置,其他枢纽总平面应以主客流优先进行布置;
2 当枢纽设有维修、加油加气、充电等附属设施时,其布设应与公共区适度分离。
8.6.2 枢纽的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其个数应根据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数量进行设置;同时应满足道路开口要求和防灾要求。
8.6.3 枢纽交通组织设计应包括高峰期间应急出入口设计及应急交通组织方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