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11-2021 建标库

3.2  

3.2.1  道路平面应做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圆曲线的最小半径应满足车辆在曲线部分的安全、舒适通行需要;当圆曲线范围设超高时,应设置超高缓和段。

3.2.2  道路平面应结合交通组织,合理布置交叉口、出入口、分隔带和缘石开口、公共交通停靠站、人行过街设施等。

3.2.3  各等级道路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表3.2.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