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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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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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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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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各】等,级城市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道路功】能和交通量结—合地形、沿》线土地利用性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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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道路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和运《行性能应具有代表】性机动车设》。计车辆?类型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1.—3,-1的规定非—机动:车设计车辆类型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1》.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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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道路建【筑限界?应根据设计车辆确】定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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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要求并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建设条件—受限时只允许小客车!。通行的城《市地下道路最小净】高不:应小于表《3.1.4括号【内规定值对》需要通行设计车辆以!外特殊车辆》的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特殊车辆通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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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当隧道内不需设!置检修道《时(图A《.,0.1?c,)建筑限界道路两】侧侧向净宽边—线应按侧向》净宽Wl边线—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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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不同净高要求的】道路:间的:衔接过渡区域应【设置指?示、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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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道!。。路,路线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采取保《障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的工程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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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道路【路线应根据土地【利用:、,征地:拆迁、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等因素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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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道路—路线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候、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以及地下管!线,、行车安《全、排水通畅等要求!结合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线形技术》指标平面应顺适纵】断面应均衡横—断面: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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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道路路线—应协调道路与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地下管线、地下!空间、综合管廊【、城市景观等—的关系?结合交通《组织合?理确定路线方—案并应与相》邻,工程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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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城市道!路上的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与道路沿线》。的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广场、交》通枢纽等内部相关】设,施合理?衔接构成完整的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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