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路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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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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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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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各,等级城市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道路功《。能和交通量》结合地形、沿线土】地,利用性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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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道路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和:运行性能应具有代】表性机动车》设计:。车辆类型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1.》3-1的规》定非机动车设—计,车辆类型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1】.3-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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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道路建】筑限界应根据—设计车?辆确定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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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要求并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建设条件受!限,时只允许小客车通行!的城市地下道路最】小,净高不应小于—表3.1.4括号】。内,规定值对需要通行】设计车辆以外—特殊车辆的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特殊车【。辆通行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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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当隧道内不需设】。置检修道时(图【A.0?.1c)建筑限【界,。道路两侧侧向—净宽边线应按—侧向净宽Wl—。边线:控制
! 3》 不同《净高要求的道路【间的衔接过渡—区域应设《置指示、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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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道,路,路线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采取保障—。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的工程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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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道路路线《应根据土地利用【、征地拆迁、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等因:素合理确《定,
3.1!。。.7 道路路【线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候?。、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以及地下管线、行】车安全、排水通畅】等要求结合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线形技术指》标平面?。应顺适纵《断面应均衡横断面】应合理
!3,.1.8《 道路路线应协】调道:路与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地下管线】、地下空间、—综合管廊、城市景】观等:的关系结合交—通组织合理确定路线!方案并?应,与相邻工程》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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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城市道路—上的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与道路沿线的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广!场、交通枢》。。纽等内部相关设【。施,合理衔接构成完整的!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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