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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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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极限状态的分项!系数设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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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涉及—人身安全以及结构安!全的极限状态应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 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2 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 3? 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 5 ? 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 6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7, 结构《或结构构件发生疲】劳破坏
!3.1.2 【涉及结构或结构【单元的正常》使用:功能、人员舒适性、!建筑外观的极限状态!应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1】 影响外观、【使用舒?适性或?。结构使用功能的【变形;?
【 2》 ,。 造成人员不舒【适,或,结构使?用功能受限的—振动;
—
3!。 影?响外观?、耐久性或结—构使用功《能的局部损坏—。
—3.1.3 结】构设计应对起控【制,作用的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当—不能确定起控制【作用的极限状态时结!构设:计应对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计算》或验算
》
3.—1,.4 结构—设计应区分》下,列设计状况
【
》 1 持久!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正常使用《时,的情:况;
! : 2? , 短暂?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施工?和维修等临时情况】;
》
》 3 偶—。。然,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遭受《火灾、爆炸》、非正常撞击等【罕,见情况;
!
4 !地震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遭受地震时!的情况
】
3.1.5 【 结构设计时选【定的设计状况应涵】。盖正常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不【利情况各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持久—。设计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1.6 对】每,。种设计状况均应考】虑各种?不同的作《用组:合以:确定作?用,控制工况和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
】
3.1.7 【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采用的!作,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
—2 偶然》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偶然组《合;
《
— 3 地震】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地震组合【。;
—
4 !作用:组合应为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的组合—;
:
】 5 每个【作用组?合中应包括一个【。主导:。可变作用或一个偶然!作用:或一个?地震作用;
—
【。 6 》 当静力《平衡等极限状态设】计对永久作用—的位:置和大小很敏感时】该永久作用的—有利部?分和不利《部分应作为单—独作用分别考虑【;
:
:
,
? 7 【当一种作用产生【的几种效应非完全】相关时应降低—有利效应的分项【系数取值
—
?
,3.1?.8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采:用的作?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标准组合用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2 —。 频遇组合用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3, 准永久组合【用,于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3.1《.9 设计基【本变量?的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作用的【设计值?应为作用《代表值与作》用分项系数的—乘,积
【 , 2》 材料性能的设计!值应为材料性—能标准值与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之】。商
【 ?。。 3 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无明显影响时几何】参数:的设:计值应取其标准值】;当有明显影—响时几何参数设【计值应按不利原则取!。其标准值与几何参】数附加?量之和或差
—
?
:。 : 4 》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应为考虑了材料【性能设?计值:和几何参数设计【值之后分《析计算?得到的抗力》值
》
3.1.10 !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与结构重》要性系数的乘积不应!超过: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其中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应按本规范表3.!1.12的》规定取值
】
? 2》 对于《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静力平衡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不平衡作用效应的!设,计值与?结构重?要性系数的乘积不】应超过平《。衡作用的《效应设计《值,其中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应按—。本规范表3.—1.12的规定【取值
】。 3 】对于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根据【构件:。。受力特性及》疲劳设计方》法采用不同的疲劳】荷载:模型和验算表达式】
?
3.1.1】1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不应超!过设计要求的效应限!值,
,。
3.【。1.12 》 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3.1.1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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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 房屋建筑结—构的作用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1 】 永久作用》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3;—当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
》 2 预应力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3;当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
】 3 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活荷载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4;:当对结构有利时应】取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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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除第3款之》外的可变作》用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5】;当对结《构有利时应取—为0
3!.,1.14 公路】桥涵结构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3:.1.14采—用
—
3】.,1.15 港口工!程结构的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3.1.15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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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6 《 房屋建筑的可变】荷载考虑设》计工作年限的调整】。。系数γL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1 对于荷—载,标准值?随时间?变化的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考虑设计工作年】限的调整系数γL应!按表:3,.1.?16采用当设计工】作年限不《为表中数《值时调?整系数γL不—应小于按线性内【插确:定的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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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雪荷载和】风荷载调整系数应】按重现期与设计工作!年,限相同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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