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结构设计 ! ? 3.1  【极限状态《的分项系数设计方法! 3!.1.1  —涉及人身安全以及结!构安全的极限状态应!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 】 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2 》 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3 — ,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5  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6【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7—  结构或结构构】。件,发生疲劳破坏 ! , 3.1.2  !涉及结构或结构【单元的?正常使用功》。能、:人员:舒,适性、?建筑外观的极限【状态应?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1  影响—外观、?使用舒适性》或,结构使用《功能的变形; ! :      2 】 造成人员不—舒适或结《构使用功能受—限,的振:动; 【 ,     3  】影响外观、耐久性】或结构使用功能【的局部损坏 — 3.1.!。3  结《构设:计应对起控制作用的!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当不能确》定起控制作用—的极限状《态时结构设》计应:对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计算或验算 ! 3.1.【4 : 结构设计》。应区分下列设计【状况: ,    】  1  持—久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正常使用时的情况!; :     ! 2  《短,暂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施工和—维修等临时情况; !    】  3  偶然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遭:。受火灾、爆炸—、,非正:常撞击等《罕见情况; — 《。 ,     4  地!。震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遭!受地震时的情况 ! ? 3.1.5 【 结构设计时选定的!设计状况《应涵盖正常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不利情?况各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持久》设计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3.1】.6 ? 对:每种设计《状况:均应考虑各种不同的!作用组合以确定作用!控制工况《和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 》 3《.1.7 》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采用的!作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  《    2  【偶然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偶然组合; ! ?。      —3,  地震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地【。震组合;《  【    《4  作用组合应】为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的—组合:; —  :    《。5  每个》作用组合中应—包括一个主》导可变?作用:或,一个偶然《作用或一《个地震?作用; —。  《  :  6 《 当静力《平衡等极《限状态设《计对永久作用的【位置和?。大小很敏感时该永】久作用的有》利部分和不利—。部分应作《。为单独作用分别考虑!; 《     【 7  当一—种作用产生的几种效!应非:完全:相关时应降》低有利效应的分项系!数取值? 3.】1.8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采》用的作?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标准组合用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2  】频遇:组,。合用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3 : 准永久组合用【于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3.1—.9: , 设:计基本变量》的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作用的设计值应】。为作用代《表值与作用分项【系数的?乘积 】  :   ?2  材料性能的】设,计值应为材料性能】标准值?与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之商 —   》   3  —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无明显影响时几】何参数的设计值应】取其标准值》;,当有明显影》响时几何《参数设计值应按不】利原则取其标准值与!几何参数附加量之】和或差 【      4 !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应—为考虑了材料—。性能设计值和几【何参数设计值之【后分析?计算得到《的抗力?值 — 3.1.10 】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与结构!重要性系数的乘积不!应超过?。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其中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应按【本规范表3.1.】12的规定取值 !     】 2:  对于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静力?平衡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不》平衡作用效》应的设计《。值与结构重要性系数!的乘积?不应超过平衡作用】的效应设计值其中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应!。按本:规范表3《.1.12》的规定取值 !     — 3 ? 对于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根据》构件受力特》性及疲劳设计方法】采用不同的疲劳【荷载模型和验算【表达式 《 》3.1.1》1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不应超】过设计要求》的效应限值》 《 3.1.12 ! 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3.1.【12的规定 】 】 3.1.1—3  房屋建筑【结构的作用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      1【  永久作用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3;当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 ?    》  2  预应力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3;当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  》    3  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活荷—载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4;当对【结构:。有利时应取为0 】   【   4  除【第3款?之外:的可:变作用当对结构【不利时不应小于【1.5?;,当对结?构有利时《应取为0 ! ,3.1.14  公!路桥涵?结构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3】.1.14采用 ! ? 3】.1.15  【。港口工?程结构的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3?.1:.15采用 】 ? 3.】1.:16:  房屋建筑—的可:变荷载考虑设计工】作年限的调整—系数:γL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   《   ?1  ?对,于荷载标准值随时】间变化的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考虑设?计工作年限的—调整系数γL—应按表3.1.16!采用:当设计工作年—。限不为表中数值时调!整系数γL不—应小于按线性内插确!定的值? ! ?     》2  对《雪荷载和风荷载调】整系数应《按,重现期与设计工【作年限相同》的原则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