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安全等级【与设计?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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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2.2.1的【规定结构及其部件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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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的使:用功能、建造和【使用维护成本—以,及环境?。影响等因素规定【设,计工作年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房屋建筑》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表《2.2.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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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路工程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表】2.2.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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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永久性港】口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0年《
2.】2,.3 结构—的防:水层、?电气:和管道等附属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应根《据主体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和附属设施的材【料、构造《和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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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结构】部件与结构的安全等!级不一致或设—计,工作年限不一致的】。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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