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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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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规模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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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的规模应根据—服务范围内垃圾的】现状产生《量及其预测量处理】处置技术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可靠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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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设施设备的处理能力!应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性质波动】、,设备停?机,时间、备用设施等】综合确定确保—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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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应与城《乡功能结构》相协调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环境:卫生:。。行业发?展等需要选址距【居民居?住区、人畜供水点等!敏,感目标的卫生—防护距离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且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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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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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洪泛区和】泄洪道;
【
】3, :。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和岩》溶发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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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自然保!护区;?。
《
5】 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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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区域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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