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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垃圾!收集设施
】
3.1! 一般规定
!。
《
3.1《.1 垃》圾收集设施应满【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要求与分类运输】方式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垃圾收集设施投放】口高:。度,应符合成人》人体工?。程学的要求;
】
!2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分类投放【口位置、《分类投放容器应设】置分类标志;
【
—。 : 3 》应设:置分类?储存设备《。或场所容量应满【足垃圾暂存》的需求;
!
, 4 【 垃圾收《集,桶/箱、《。垃圾集装《箱应与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相匹!配
:
3—.1.2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人口规?模、分类垃圾—清运量、收》集频次等综合确定】
》
3.?1.3 《 ,垃圾收集设施位置】应,便于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车辆安全作业】不应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
【
》3.1.4》 :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有效控制—噪声、污水》、臭气和垃圾等二】次污染?。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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