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垃圾收】集设施
》
,
》
3.1 — 一般规定》。
:
:。
?
3:.,1.:1 ?垃圾收集设施应【满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要求与】分,类运输方式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垃【圾收集设施投放【口高度应符合成人】人体工程学》的要求;
》。
?
2 !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分》类投放口位置、分】类投放容器应—设置分类标志;
!
》 3》 应?设置分?类储存设《备或场所容量—应满足垃圾暂存的】需求;
—
,
,
4【 垃圾收集桶/】箱、垃圾集》装箱应与《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相匹》配,
》
3.1.2—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人口规模、】。分类垃圾清》运量:、收集频次等综合确!定,
—3,.1.3 》 垃圾?收集设施位置—应便于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车:辆安全作业不应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
》。
,
3.1.》4 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有效【控制噪声《、污水、臭气和垃圾!等二次污《。染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