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 给水排水系统
!。
《
6.2.1【 居住建》筑给水系统》应根:据节能、节水、卫生!、安全等因素—和当地政府对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进行!设,计
—
6.2.2 【 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和当地主管部门!对生活用《水定:额的规定等合理确定!
《
6.2.3 !市政管网供》水压力和水量—充足时?。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6.!2.4? , 市政管网》供水压?力、水量不能—满足居住建》。筑供水?要求时其供》水,系统应设置二次加】压设施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应结合》市政条件、小区规】模、建筑高度—、建筑物的分布【、供水安全、—节约能耗、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加《压站:数量、规模、压【力和供水方式;
!
— ,。 2 《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泵,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
】。 3 【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
! 4: , 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
】 ? 5 《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
6.2.5 !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优选高效【率水泵?且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
》6.2.6 — 水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用!。水负荷中心》部位;条件许可【时水泵吸水》池(箱)《的设置位置宜减少与!。。用水点的高差尽【量高位设置
!
:6.2.7 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宜!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外—。管,网,
6【.2.8 》 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消防水池或【水箱应设溢流信【号管和溢流报警【装置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清洗时排出的【废水、溢水宜排【至中水、雨水—调,节池回收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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