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给,水排水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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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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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居住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规!定
6】.1.2 卫生】器具和配件的—。选用应?满足节水、节能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的有关规定其【用水:。效率等级《指标应满足》相关节水《评价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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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给》水排水管《材,、管件?、阀:门等应采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好的环保材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6.】1.4 居—住建筑应根据用途和!需求合理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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