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
《
: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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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
5.1.2【 :在,确定分户热》计,量供暖系统》的户内供暖设备容】量和户内管》道时应考虑户间传】热对热负荷的附加但!附,加量不应超过50%!且不应统计》在供暖系统的总热负!荷内
》
5.1.3 ! 居住建筑应设置供!暖设施?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安装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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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热源、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节能要求考虑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
5.1】.5 ? 居住建筑》供暖热源应采—用高能效、低污【染的清洁供暖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低品位工业—余热的区域宜采用废!热或工业《余热;
《
,
— 2 《 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采用太阳能、热电】联产的?低品位余热、—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或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复合应用形式;!
《
,
3 【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 4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且不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可》采用设置集中锅炉】房,或采用楼《栋、分?户的:分散式供《暖方式
】
5.1《.6 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
1 !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且: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限制?同时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够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 ?3 利用》。蓄热式电热设备在夜!间低:谷电进行供暖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
4—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
5.1.—7 当《。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时《应分散设置》
—5.1.8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效率η且宜符合表】5.1.8的规定】
】
《5.1.9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供【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暖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
5.1《.10 《 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空调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用冷规律!不同的?用户在?供暖空调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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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除集中供!暖的:。热源可兼作冷—源的情况外居住建】筑不宜设多》户共用冷源的集中】供冷:系统
】5.1.《12 《集,。中供暖系统》的热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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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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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暖耗热量的结—算点;
! 3 室】内供暖?系统根据设》备,形式和使用条—件,设,置热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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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
5.1.1【4 ?当暖通空调系统【输送冷媒温度低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冷媒:温度有升《高或当?输送热媒温度高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热媒温?度有降低《时管道与设备—。应采:取保温?保冷措施;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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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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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供冷》或冷热?共用时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并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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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管道与《设备绝热厚度—及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现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 8》。1中的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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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的措:施;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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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全装修居《住建筑中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能效】。限,定值应符合表—5.1.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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