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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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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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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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在确定】分户热计《量,供暖:系统的户内》供暖设备容量—和户内管道》时应考虑户间传热】对热负?荷的附加但附—加量不应超过5【0%且不应统计在供!暖,系统的总热》负荷内
!5.1.3 居住!建筑应设置》供,暖,设施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安装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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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热源!、,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节能】要,。求考虑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5.1!.5 居住建筑供!暖热源应采用高能效!、低污?染的清洁供暖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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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低品【位工业余热的—区域宜?。采用废热《。或工业余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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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采用太》阳,能、热电联产的低】品位:余热、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或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复合应》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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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
4!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且不【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可采用设》置集中锅炉》房或采用《楼栋、分户的分散式!供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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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 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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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且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限制同时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够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3》 利用蓄热式【电热设备在夜间【低谷电进行供—暖,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 4: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5.!1.:7 当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时应?分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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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效】率,。。η且:宜符合表《5.1.8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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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供】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暖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10 【 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空调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用】冷,规律不同的用—户在供暖《空调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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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除集中供!暖的热源可兼作冷】。源,的情况?外居住?建筑不宜《。设多户共用》冷源的集中供—。。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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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 集:中供暖系统的热【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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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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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暖耗?热量的结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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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室内供?暖系统根《据设:备形式和使》用条件设置热—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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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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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 当暖通空》调系统输《送冷:媒温度?低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冷媒温度有升高或当!输,送热媒温度》高,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热媒温度》有降:低时管道与设备应】。采取保?温保冷措施;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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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
《 2? 供冷或冷热【共,用时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并取:大值;
【
《 3 管—道与设备绝热厚度】及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现?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 【81中的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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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的措!施;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5.1.《15: 全?装修居住建筑中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能?效限定值应符合表5!.,1.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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