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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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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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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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在确定分】户热:计量供?暖系统的户内供【。暖设备容量和户【内管道时《应考虑户间》传热:对热:负荷的附加但—。附加:量不:应超过?50%且《。不应统计《在供暖系统的总热负!荷内
5!.,1.3 居—住建筑应《设置供?。暖,设施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安装: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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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热:源、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节能要!求考虑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5.1?.5 居住建筑供!暖热源应采用高【能效:、低污染的清洁【供暖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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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低品位《工,业余热的《区域宜采用废热或工!业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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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采用太!阳能、热电》联产:的低品?位余热、《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或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复合应用形式】;
! 3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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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且《不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可采用设置集中【锅炉房?。或采:用楼栋、分户的分散!式供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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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 :。 1 《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且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限制?同,。时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够!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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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利用蓄》热式:电热设?备在:夜间低谷电进行【。供暖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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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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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当《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时应分》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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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效率η《且宜符?合表5.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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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供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暖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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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 《 ,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空调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用【。冷,。规,律,。不同的?用户在供暖空调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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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除集中供暖的】热源可兼作冷—。源的情况外居—住建筑不宜设多【户共:用冷源的集》中供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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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集中供!暖系统的《热,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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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暖耗热量的结算点】;
! 3? :。室内供暖系统根据设!备形式和《使用:条件设置热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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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5.!1.14 当暖通!空调系统输送冷【媒温度低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冷媒温度有升高】或当输送热媒温【度高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热媒温度有降低!时管道与设备应采】取保温保《冷措施;《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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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 : 2 供冷【或冷热共用时—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并《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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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管道?与设备绝热厚—度及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现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 81中—的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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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的【措施;?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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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全装修居住【建,筑中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能效限定值应—符合表5.》1.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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