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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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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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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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在!确定分户热计量【供暖系统的户内【供,暖设:。备,容量和户内管道时应!考虑户间《传热对热负荷的附加!但附加?量不应超过5—0%且不应》统计:在供暖?系,统的总热负荷—。内
5.!。1.3 居—住建筑应设》置供暖设施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安装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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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热源、!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节能要求【考虑: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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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居住建筑供!暖热源应采用—高能效、低污染的清!洁供暖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低品位《工业余热的区域【宜采用废热或工业】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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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应根据当地资!源条件采用太阳能】、热:电联产的低品位余】热、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或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复合应用形!式,;,
【 3《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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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且不?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可采用设置!集中锅炉房或采用】楼栋、分户的—分散式供暖方式
!
5》.1.6 》 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允许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 1 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且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限制同时无—法,利用热泵《供暖:的建:筑;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够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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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利用》蓄,热式电热设备在夜间!低谷电进行》供暖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
【4 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用电:供暖时
!5,.1:.7 当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时【应分散?设置
》
5.1—.8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所采《。用的集热器性能【参,数、气象《数,据以及设计参数计算!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集:热系统效率η且宜符!合表5.1.8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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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供: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暖: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
5—.1.10 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空调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用冷规律不同!的,用户在供暖空调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
】5.:1.11 》 除集中《供暖的热源》可兼作冷源》的,情况外居住》建筑不宜设多户【共用冷源的》集中供冷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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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集中供暖系统!的热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计量装?置;
》
— ,2 : 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暖耗热量的结—算点;
】
3 【 室内供暖系统根】。据设备形式和使【用条件?设,置热计量《装置
】5.1.1》。3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
《5.1.《14 当暖—通空:。调系:。。。统输送冷《。媒,温度低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冷媒温度《有升高或当输送热】。媒温度?高于其管道外—环境温度且不允【许,热媒温度有降低【时管道与设》备,。应采取保温》保冷措?。施;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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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供冷?或冷热共用时—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并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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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管道与设备绝热厚】度及:风,管绝热层最小热【。阻可按现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 81—中的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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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的措施;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
5.1.15】 全装修居住建筑!中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能效限定值》应符合表《5.1.《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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