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要求
》
,
:
4.1 ! 灭菌程序》
4!.,1.1 概—述
?
4.—1.1.1 灭菌!器应根据灭菌对象】设置相?。应的灭?菌程序至少具有对医!疗器械的表面、【管腔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
4.1.1.】2 :。 灭菌程序》包括准?备期、灭菌》期和解析《期三个阶段可—重复交?叉
4】.1.2《 , ,准备期
—
4《.1.2.1 【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
4.1.2.【2 灭《。菌舱内壁《温度在准备》期结束时《应不小于45—℃
?
4.1【.2.3《 若?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
:
,
4.1.2.4! 若有提纯提纯】后过氧化《氢浓度和剂量—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误差应在±5%范围!内
4】.,1.2.5 【灭菌物品过湿—时应:报警
?
?
4.1.3 !灭菌期
—
4.》1.:3.1 灭—菌舱:内壁温度应不大【。于6:0℃;?设,备设定最低温—度,的,灭菌效果应经过【验证
4!.1.3.》2 ?灭菌期维持时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
【4.1.《3.3 》灭菌压力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
4.1.3.【4 灭菌期过氧化!氢浓:度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
4.《1,.3.5 宜【对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
,4.:1.4? 解析期》
—。4.1?.4.1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
:
4.1.4.】2, 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
4.1—.4.3 》 解析期结》束,后灭菌负载的过氧化!氢,残留值应不》超过30mg—/kg·H》2O
?
《
4《.2 过氧化【氢灭菌剂
》
:
4.2.!1 过氧化氢灭】菌剂应?符合GB/T 1】616中60—%过氧?化氢的质量要—求;有效期》。内过氧化氢浓度【为53%~6—0%:
?
4.2.2 ! 灭菌器应》使用制造商配套【的过氧化《氢使用中的有效期不!。小,于10d使用—浓度应在53%【~60%范围内【
,
:
4.3】 显示装置
】
—4,.3.1 灭【。菌器应显示下列指标!
【。 , a)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
b)灭!。菌舱压力
—
c!)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
《 d:)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
》 e)运行报警!及代码
》
4.3【.2 ? 灭菌期宜显—示,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
4《。.4 《记录:与输出装置
【
4【.4.1《 灭?菌器应实时导出和】记录下列指》标
】 a《)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
— , b:)灭菌舱压力;
!
?
c—)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
】d)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
—e)运?行报:警,代码
4!.4.2 》 灭菌?器宜实时导出和【记录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
4.5 】灭菌效果《评价及监测
【
《
—半周期?满,载运行无菌生长
!
4.6! 安全性
】
:
?4,.6:.1 《环境暴露
】
4?.6:.1.1《 , 灭菌器应设置过氧!化氢分解(过滤【)器并具有报警【提,示,更换功能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其更换】周期
》
?4.6.1.2 】 在满足灭菌器【使用说?明,书中使用环境通风】条件的?工作场所过氧化【氢残留量应符合8h!时,间加权允《。许浓度(TWA)≤!1.5m《。g,/m3
】
4.6.》2 生物相—容性
! 灭《。菌后物?品应与人体生物相容!。
4【.6.3 》 材料?。。相容性
! 对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器械灭菌后!进行兼容《性评价?结果应为基本无腐蚀!评价结?。。果只限用《于经过测试》的材质灭菌后的材料!外观不应《有明显变化如颜【色、形状和裂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