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技术要求 【 , 》。 : 4:.1  灭菌程【序 【 4.1.1 】 ,概述 【 4.1.1.【1  灭《菌器应根据灭菌对】象设:置相应的灭菌—。。程序:至少具有对医疗器械!的表面、管腔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4.】1.1.2》 , 灭菌程序包括准备!期、灭菌期和解【析期三个阶段可重复!交叉: ? , 4.1.2【  准备期》 , 《 4.1.2.1 !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 , 4》.1.2.2—  灭菌舱内—壁温度在准》备期结束时应不【小于45℃ 【 : 4.《1.2.3  若】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 4.1.2!.4  若有提纯】提纯后过氧化氢【浓度和剂量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误差应在±》5%范围《内 《 4.1.2】.5:  灭菌物》品过湿时应报警【 —4.1.3  灭菌!期 《 : ,4.:1.3.1》。  灭菌舱内—壁温度应不大于60!℃;设备设定最【低温度的灭菌效果应!经过验证 — ?。 4.1.》3.2 《。 灭菌期维持时【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 4.!1.3.3  【。灭,菌压力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4.1.3!.4  《灭菌期过氧化—。氢浓度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4.1.3.5 】 宜对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 , 4.1【.4:  :解析期 》 4.1.】4.1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4【.1.?4.2? , 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 4.1.4—.,3  解析》期结束后灭菌负【载的过氧化氢—残留值应不超过30!。。。mg/kg》·,H2O 【 , 4.2  】过氧化氢灭菌剂【 《 ? 4.2.1—  过氧《化氢:灭,菌剂应符合GB/】T 16《16中60%—过氧化氢的质量要求!。;有效期内过氧化氢!浓度为53》%~60% 【 : 4.2.—2  灭菌器应【使用制造商配—套的过氧化氢使用】。中,的有效期不小于1】0d使?用浓度应在53【%~6?0%范围内 — 4】.3:  显示装置 】 ? 4.》3.1?。  灭菌器应—显示下列指标—    ! a)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 :   《  b)灭菌舱压】力 【    c)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  》   d)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     e)运】行报警及《代,码 : 4.【3.2  灭—菌期宜显示》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4.4  记—录与:输出装置 》 》 :4.4?.1  灭菌—器应实时导出和记】录下列指标 !。 :    a)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 : ?。    b》),灭菌舱?压力:; 》   《。  c)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 :     d)!。。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 ,  : , e)运行》报警代码《 4.4!.,2  灭菌》器宜:实时导出和》记录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 — 4.5  灭【菌效果评价》及监:测 》 《    半周期【满载运行无菌—生长 ? 【。4.6  》安全性? 4!.6.1 》 环境暴露》 4.6!。.1:.,1  ?灭菌器应设置过氧】化氢分?解(过滤)器并具有!报,警提示更《。换功:能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其更换周期 】 , 4》.6.1.2 【 在满?足灭菌器使用说【明书中使用环境【通风条件的》工作场所过》。氧化氢残留量应符合!8h:时间加?权,允许浓度(T—WA:)≤1.5》mg/m《3 — 4.6.》2 : 生物?相容性 】。     灭菌后】物品应与《人体生物相》容,。 ? 4.》6.3 《 材料相容性— 》 ,    《对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器械灭菌后进行【兼容:性评价结《果应为基本无—。腐蚀评?价结果只限用—。于经过测试的材【质灭菌后的》材,料外观不应》有明显变化如颜色】、形状和裂》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