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技术!。要求 】 : 4.1  灭】菌,程序 》。 4.1.!。1  ?概述 》 4《.1.?1.1?  灭?菌器应?根据灭菌对象—设置相应的灭菌程序!。至少具有对》医疗器械的表—面、管腔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4.】1.1?.2 ? 灭菌?程序包括准备期、】。灭菌期和解》析期三个阶段—可重复交叉 【 4.1.】2  准备期—。 4.】1.2.1 —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4.1.2.2【  灭菌舱内壁【温度在准《备期结?束时应不小于4【5℃ 4!.1.2.3  】若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 4.《1.2.4  【若有提?纯提纯后《。过氧:化氢浓度和剂量【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误差?应在±5%》范围内 】 4.1《.2.5  灭菌】物品过?湿时应报警》 》 4.?1.3  灭—菌期 【 4.1.3—.1  灭菌舱内壁!温度应不大》于,60℃?;设备设定》最低温度的灭菌【效果应经过验证 】。。 :。 ?4.1.3》.2 ? 灭菌期维》持时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 4!.1.3.3  】灭菌压力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 4.1.3.【4  ?。灭菌:期过氧化氢浓度【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 4.1.3.!5  宜对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 4.【。1.4  》解析期 《 4.1】.4.1 》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 4.1.4—.2:  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 4.1.!4.3  》解析:期结束后灭菌负载】的过氧?化氢残?。留值应不超》过30mg/—k,g·H2O ! ?。 4.2  过【氧化氢灭菌剂 【 4】.2:.1 ? 过氧化《氢灭:菌剂应符合GB【/,T :1616中60%过!氧化氢的质量—要求;有效期内过】氧,化氢浓度《为53%~60%】。 , 4.【2.:2  ?灭菌:器应使用制造商配】套的过氧化氢—使用中的有效期【不小于10d使用】浓,度应在53》。%~60%范—围内: 】。4.3  显—示装置 》 》 4.3.1  】灭菌器应《显示下列指标 !     a)!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    】 b)?灭菌:舱压:力 《 :     c—)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     d)!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     !e,)运行报《警及代码 》 ? 4.3.—2  灭菌期宜【显示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 》 :4.4  记—录与输出装置 】。 —4.:4.1  灭菌器】应实时?。导出和记《录下列指标》 ?  《   ?a)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   ?。 b)?灭菌舱压力;—    ! c)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   —  d)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 》   ? e)?运行:报警代码 【 : 4.4.》2  灭菌器宜【实时导出和记—录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 ?4.5  灭菌【效果评价及监测【。 《    【 半周期满载运行无!菌,生长 《 —4.6?  安全《性 — 4《.6.1 》 环境暴《露 》 , 4.?6.1.1 — 灭菌器应设置【过氧:化,氢分解(《。过,滤,)器并具有报警【提,示更换?功,能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其更换?周期: , 4.6.!1.:2  在满足灭菌器!使用说明书中使用环!境通:风,条件的工作》场所:过氧化氢残留量应符!合8h时间加权【允许浓度(TW【A,)≤1.5mg【。/m3 》 : :4.6.2  生物!。相容性 》 ?     灭菌后物!品应:与人体生物》相容: 4.6!。.3  《材料相容性 — ?。 ,   ?  :对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器械灭菌后进!行兼容性《评价结果应为—基本无腐蚀》。评价结果只》限,用,于经过测《试的材?质灭菌后的》材料外?观不应?有明显变化如—颜色、形《状和裂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