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7.9?。.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动火审批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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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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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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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 d)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 ?。 ,e,) 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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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宾,馆、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的厨房【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 g?) 进入建筑【内,以及厨房、》锅炉房?等部位内的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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