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动!力,
《。
1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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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供热热》。源应优先采用工厂余!热,或区域供热;—无工厂余热或—区域供热技术—经济合理《时,可自建?锅炉房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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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有供冷需求且技术经!济,可行时应采用工厂余!热驱动吸收式溴【化锂:机组供?冷无工厂余热—时可: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供冷
】
13.1.3! :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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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采用集!中供冷、《供压缩?空气、供《。。氮气时冷冻》站房、?气体站房宜合并设置!并位于?负荷中心区域
】
13—.1.5 》 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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