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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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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1!3.1?。.1 供热热源】应优先采用工厂余】热或:区域供热;无工厂】余,热,或区域供热技术经济!合理时?可自建?锅炉房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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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有供冷需求且!技术经济可行—时应采用工》厂余热驱《动吸收式溴化锂机】组供冷无工厂余【热,。时可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供冷】
13】.1.3 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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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采用集中】供冷、供压》缩空气、供氮气【时冷冻站房、—气体站房宜合并设置!并位于负荷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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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 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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