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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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本条规定】了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的基【本工作流程》便于清晰理解和总体!把握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灾情报告接》收、灾情判断、【消防力量《调度、灭火救—援决策指挥、信息记!。录的方法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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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本条规】定了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的灾情报—告接:。收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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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本条规—定了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的灾情?判,断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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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能够检?索火:灾及灾害《事,故类型和等级;二是!能够对接收的灾情作!出类型、等级及发展!趋势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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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本条规定了【跨区置域《调度指挥《子系统的消防实【力调:度功能?要求公安部消防【局、省(自治—区):、地区(州、—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能《进行:重特大?火灾及灾害事故【跨区域联合作战的调!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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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本条?。规定了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的灭—火救:援决策指挥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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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本条规定了跨—区域调度《指挥子系统应能【实时:记录调度指挥全过】程,的文字、语音—、图像信息并—录入档案、》生成:报表
】5.2.7 【本条规定了调度指】挥,终端应具有的工作】界面在调度指—挥,终端上?应能完成通信控制】、消防?力量调?度、灭火救援—决策指相关信息【。等全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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