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调压设施
!。
?6.3?.1 调》压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并根据压》力级制、用户—用气量分布》等确定;调压站与周!围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
6.3.2【 由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下》箱内属通风》不良场所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75》时泄漏的燃》气不易散去故—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和》地下单?独的箱内
》
,
?。
6.3.3 【 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的地上单独】的调压箱燃气—进口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居民:和商业用户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4M:。。Pa;工业用户(】。包括:锅炉房?)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8】MPa
》
6.—3.4 本条【规,定调压站《内建筑物和调—压箱的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6?.6节的有关的规定!
6.3!.5 环》境温度?。。对调压?。装置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对于输送干!燃气应主要》考虑环境温度介质温!度对调压器皮—膜及活动《部,件的影响;而对【于输送湿燃气应防】止冷:凝水的结冻;对【于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应防止液》化石油气的冷凝
】
,
?
6.3.6— 本条规定—主要是防止压—力过高对下游—的燃气管道》、设:施和:用户:造成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