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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性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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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燃气?设施基本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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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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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燃气设施《选址选线应》考虑自然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因素》的规定是《防止发生《自然:灾害时造成重大损】失避免或减少对保】护对象?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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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稀缺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节地和有效【地,使用:土地及空间使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并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
! 大型厂站的选!址应远离城镇居【住,区、村?镇、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聚《的场所?其目的是防止恶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大型燃气》设施:是指城镇燃气系统】中,的气源厂、》。门站、储配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站!)
【3.:1.3 本—条强调对用户的【安全稳定供气是城】镇燃气供《应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因此城镇燃气供应】除具备稳定可靠的气!源外还?应具备安全稳定供气!的必:要条件如燃气质量、!储气调峰《设施、调峰》气源和?应急供气措施等;】为保证燃具和用气】设,备的正常工作供【应的燃气《组分、热值和压【力等供气《和用气参数相对稳定!也是保障用》户安全稳定用—气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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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本条是根据燃气】。特性提出的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所以应有对厂站【外,人员警示的》。措施;?同时也时刻提醒【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减?少各类?违章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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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的厂站—、,输,配系统的调压站、】燃气: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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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本条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遭》遇重大灾《害后应对《其进:行评估”其目的主】。。要是保?障供气系统的安全性!评估:后再:确定:。继续:使用、进行》。改造:或更换继《。续使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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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文中重—大,灾害指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和人为灾害(施工】外力、?火灾等)《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保障》供气系统的安全性评!估后再?确定继续使用—、进行改《造或:更换继续使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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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强,调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防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减少?安全的投入》从而对人身》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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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应按国?家或:地方标准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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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能源、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能源和?水资:源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能源和《水资源安全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节能节水利国—利己同时也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防》止气候变《暖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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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地震是对【建(构)《。筑物破坏较严—重的自?然灾害?而燃气设《施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在国务!。院颁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被定为“生命线】工程:”故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制定!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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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 本条规定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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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 根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的规?定和燃气供应—企业的管理经验【制定本条款》具体安全生产、【。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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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进入存在危》险的燃气设施—作业及?进行:带气作业的工—作许可?制度等;并应根据供!应规模设立》专,职的抢修机构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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