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94-2009 建标库

8.3  工业和商业用气设备

8.3.1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大中型用气设备应有防爆装置、热工检测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

8.3.2  用气设备的安装场所应能满足其正常使用和检修的要求。

8.3.3  当工业和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应有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

8.3.4  当使用鼓风机向燃烧器供给空气进行预混燃烧时,应在计量装置后的燃气管道上加装止回阀或安全泄压装置。

8.3.5  经过改造的用气设备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