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燃气!。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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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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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章适用于燃!气生产、净化、【接收、储配、灌【。。装和加?气等场?所
5.!1.2 燃气厂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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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厂站】的工艺?流,程应符合安全稳【定供气和系统调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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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厂站内!燃气储存的有效【储气容积应根据供气!、调峰、调度、气体!混,配,和应急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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