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 ! 语:
,
【2.0.1》 , 城镇燃气 c】ity g》as
》
— 由气源点通过【城镇或居《住区的?。。燃气输?配和供?应,系统供给《城镇或居住》区内用于生产、生活!等用途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气《体燃料
【
2?。.0.2 城【镇燃气设施》 c?ity g》as facili!ties
—
:
: 用于—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设施(】含其附?属安:全装置)和用户设施!
,
,
《2.0.3 燃气!类别 《sor?t of ga【ses
《
》 , , , 根据燃气的来源】或燃气燃烧特性【指标:将燃气分成的—不,同,种类
《
2.0.4! :。燃气互换性 【。inte《。。rcha《ngeabili】ty of —。gase《s
】 ?以a燃气(基准气】),设计的燃具改烧s燃!气(置换气)如【果燃烧器不作任何调!整而能保证燃—具正常工作称s燃气!。对a燃气具有互换】性
《
2.0.5】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
设【计规定的管道、结构!或构件?等不需要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
?2.:0.6 调—压箱 regul!。ator b—ox:
《
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
?
,
2.0.7 !调压站 r—egul《。ator sta】tion
】
? 调压》装置放置于》建筑物内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包括调压装置】和建(构《),筑物
》
?2.0.8 【调压装?置 regul】ator《 d:ev:ice
! 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的》设,备单元?总称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
2.—0.9 燃气【燃烧器具 ga】s, burnin【。g appli【。ance
—
【 ,以,燃,气,作燃料的燃烧—用具简称《燃具: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炉、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等
—
2.【0.10 用【气设备 g—as bur—ning《 equipm【ent
《
:
:
以燃【气作燃料进行加【热或:制冷的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直《燃机等较大》型设备
》
2.0.】11 附属—安,全装置 a—c,cesso》ry: ,sa:fety devi!ce
【
, 当燃—气供气系统》发,生异常?。或发生燃气泄漏时具!。有切断燃气》气,源、泄放或》发出报警信号等功能!的紧急切断阀—、安全放《散装置和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装置的总称
!
2.0.—12 非居住【房间 non-h!abitabl【e :room
》
,
】。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
】
2.0.1—。3 用户》管道: user— piping
!
《 从用户室】内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