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装置及设备】布置:
】。6.:2,.1 当煤—气化装置中的水煤】浆制:备、煤粉制备、煤】气,化、煤气《化工艺水处理设【备、油?煤浆制备、煤直接】液化催化剂制备分别!布置在各自建筑物】内时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但当煤气化】装,置,内各建筑物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350?0m2时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不限
!
— 煤粉设备与其他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中有关乙!。类可燃气体设备与其!他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当煤粉设备采用!惰性:气体保?护时与其他工—艺设备?的,防火:间距:。可不限
】。
? 重?力流输送《等,有特殊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可靠近布【置;油煤浆循环【泵与反应器以及【其他与主体设备密切!相关的设备》可直接连接或靠近】布置
【
6.2.2 粉!尘防爆?的,电气设备与可燃气】。体和甲、乙A类【可燃:液体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分?隔时可按水平折【线计算?其距离当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平面布置位】。于爆炸?性气体环境附加2区!时其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不小于0.—6m:
《
6.2.—3 煤气化炉烧】嘴所在楼《层宜设置《防止烧嘴蹿火—的不燃烧实体—。。隔断墙隔《断,墙高:度宜高于烧嘴—。顶部不小于0.5m!。
6.2!.4: 热风炉》宜布置?在厂房?的边缘当与煤粉制备!厂房中有《防粉:尘,爆炸要求的设—备靠近布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分隔
》
,
6.2.5 !高压设备《宜布置在装置或【厂房的一《端或一侧并宜远离装!置储罐
《
:
?6.2?.6 同一建【筑内分隔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房间的墙体》应采用防火墙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房间宜布!置在建筑《的端部且不宜靠近】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人员】集中和经常》有人:工作的房间应—布置:在建筑中火灾危【险性较小的一端
】
6.2】。.7 装置内【的可燃?液体收集罐、—排,放槽受工艺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地坑内时》应布置在装置的边缘!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坑内积聚的》措施
【
,6,。.2.8 煤【气化循环气压—缩机受?工艺条件限制确【需与其他甲、乙【和丙类设备布置在】同,一厂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靠近煤【气化厂房一侧—布置;
《
》 ?。 2 除》自用的高位润滑油】箱外压缩机的上方】不应布置甲、乙、】丙,类设备;
!
3 】压缩机及设备(设施!)上方易泄漏—部位和房间》内顶:部易于积聚可燃气】体的: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并应】方,便校验和维护—;
【 , 4《 受自《然条件和工》艺条件限制需封闭的!压缩机?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
— : ,5 压缩机房间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不,。宜设置地坑或地沟】
:
?
6.2.9 甲!类和总储量大于【5t的乙类物品【仓库不应《布,置,在装置区内》
:
6.—2.10 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机泵!、压缩机等在检修时!易发生泄漏》的部:位以及低《点排放?的,部位宜设置满—足安全检修》所需的排液设—施
【6,.,2.11 》 空分装置的空压机!吸风口处空气中烃】类等:危险杂质的含量以】及吸风?口位置、空分—装置内设备、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和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