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建筑防爆
》
《
:
5.3.1 】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形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
5.3.》2 受条件限制需!封闭的液化》烃泵、可《燃液体泵、可—燃气体压《缩机等动设备厂房和!煤气化的工艺水处】理厂房以及因—检修和操作条件限】制需:局部场所封闭的煤】气化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任一层可开窗面!积不应?小于该层外墙表【面积(不《含屋顶面积)—的8%且宜均—匀布置在不》同朝:向的外?墙,。上,;
【 2 — 甲类厂房泄压比值!C不宜?小于0.16(【m2/?m3)乙《类厂房泄压比—值C不宜小》。于0.11》(m2/m3)泄压!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宜分层计算;
】
3! :封闭厂房《及,场所的通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 300—4的规定
》
5.3】.3 当中央控制!室、区域性控制【室、仪表机柜间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设备、储罐等邻近】布置:时应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抗:爆,要,求;当需进》行,抗爆设计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的规定进【行设:。计
《。
?5.3.4 【装置的控《制室、仪表机—柜间、变《。。配电室、《办公室和分》析化验?室不得与甲、乙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装置!的,。控制室与甲、乙【A类设备房》间外的?。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
:
《 , 装置的》控制室、办公室和】分析化验室宜布置】在装置外当控制【室、仪表机柜间【、变配电室、办【公室和分析化验【室布置在《装置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外当平面布置!位,于爆炸?性气体环境附—加,2区:时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6m;《
》
《 2 ? 办公室《和分析化验室面【向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侧的外?墙宜采用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当确:需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
: 3 —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分,析,化验室不应》布置在控《制室和变配》电室的上方
!。
5.《3.5? :当装置的控制室、仪!表机柜间《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设备邻?近布置时应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确定?抗爆要求抗爆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的》规定装置的》变配电室《面向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侧的外》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
】 装置的【控制室?或化验室的》室,内不得?。设置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仪器
】。
5.3.6 】 ,。。当消防泵房的外【墙与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液化烃管道法兰【的水平距离小于15!m时该外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
》
5.【3.7 消防给水!增压:泵房宜独立布置【当设置在所服务的煤!气化、油煤浆制备等!高层:厂房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实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5《.3.8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房间与经常【有人操作的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爆墙分隔【封闭厂房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房间与《。。相邻房间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门错【位布置?
》
《 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门不宜与其他房】间的:门正对设《置且不得设置门【槛
5】.3.9《 , 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疏散门《其开启?方向应朝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一!侧疏散?门,口的外侧应采用防】滑坡道且不应设置台!阶
《
5.3.【10 《煤储:运系统(栈桥除外)!、煤粉制备等易【积,存煤粉的厂房或【部位宜采用不—易积粉尘的建筑构造!做法:其室内墙面、楼【地,面,。应采用光滑、—易清洗、不积—粉尘的?饰面材料
—
5.—3.:11 甲、—乙类建筑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应采取防】止粉尘?、可燃液体和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积聚在地沟】内的措?施并应封闭》盖板的缝隙》地沟与相邻建—筑连通处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且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被贯穿—。物的耐火极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