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进场检验
5.2.1 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是施工过程检查的一部分,也是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条规定了只有经进场检验合格的系统组件和材料才允许安装使用。
5.2.2 管材及配件、线缆等材料进场时应具备的有效证明文件:管材、线缆应提供相应规格、批次的质量合格证、出厂证明、性能及材质检验报告,管材配件则应提供相应制造单位出具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检验报告等内容。
5.2.3 本条规定了对管材及配件规格尺寸和壁厚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并给出了检查时的抽查数量,其目的是保证材料的质量。
5.2.4 本条规定了管材及配件需要复验的条件及要求。复验时,具体检查内容按设计要求和疑点确定。
5.2.5 系统组件进场时,检查其规格和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系统组件在从制造厂运送到施工现场过程中,要经过装车、运输、卸车和搬运、储存等环节,在这期间,有可能会因意外原因对这些组件造成损伤或产生锈蚀。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需要对这些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本条各款的要求。
5.2.6 本条规定是对消防水泵的活动部件,用手动盘车的方法进行检查,看其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阻,同时听其是否有异常声音。
5.2.7 本条规定是检查灭火装置的转动机构和操作装置,看其是否灵活、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