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1 本条按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特点,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
5.1.2 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指导工程施工和提高施工质量,明确质量验收标准很有效。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抓好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的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应有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实现过程控制。
5.1.3 本条规定了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物质条件。
5.1.4 工程质量是由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等多方面组织管理实施的,施工单位的职责是按图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为保证工程质量,强调施工单位无权任意修改设计图纸,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
5.1.5 本条较具体地规定了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
1 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系统组件和材料的进场检验;
2 按施工技术标准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
3 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4 系统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系统调试;
5 规定了调试后的质量记录和处理过程;
6 施工质量检查的组织原则;
7 施工过程的记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