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51-2021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50151-2021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以第5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进行整合并全面修订而成。

    与原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相比,本标准主要有下列变化:

    第1章:增加了第1.0.4条,明确了沸点低于45℃、碳5及以下组分摩尔百分数占比不低于30%的低沸点易燃液体储罐不宜选用泡沫灭火系统。

    第2章:删除了计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泵、半液下喷射系统等术语,调整了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等术语,增加了泡沫缓释罩、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泵直接注入式比例混合流程等术语。

    第3章:在泡沫液、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泡沫消防水泵等产品与设备的选择及要求方面做了重大修改。

    第4章:增加了储存温度大于100℃的高温可燃液体储罐不宜设置固定式系统的规定,调整了立式储罐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删除了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盘上的相关规定,对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的设计做了较大修改,并删除了与之对应的附录。

    第5章:整合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第5章和第6章的内容,删除了原标准第5.2节“油罐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第6章:对保护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做了较大修改。

    第7章:对系统动力源的要求做了较大修改。

    第9章:整合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的内容,并随设计部分的修订做了对应修订。

    第10章:整合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第3章、第7章的内容,增加了各系统组件的具体验收要求,修改了系统验收的合格评定标准。

    第11章:在《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第8章的基础上,对应系统设计部分的内容,增加了相关条文。

    附录:对应于正文的修改,对相关附录做了相应修改。

    原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主编单位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是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消防支队、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支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快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轩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О一研究所,主要起草人是张清林、秘义行、胡晨、白殿涛、王宝伟、王万钢、智会强、侯建萍、董增强、熊慧明、刘玉身、蒋玲、郑铁一、白晓辉、严晓龙、徐康辉、陈方明、艾红伟、杨燕平、蒋金辉、曾勇、关大巍。原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主编单位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是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主要起草人是东靖飞、石守文、沈纹、宋旭东、刘国祝、李深梁、冯松、杜增虎、伍建许、杨丙杰。

    为了方便广大设计、生产、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注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