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6—.3.1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 1 流淌面积】较大按本标准第【6,.3.4条》规定的?作用面积《不足以保《护的:甲、乙、丙类液体场!。所;
! , 2 靠泡沫】混合液或水稀释不能!有,效灭火的水溶性液体!场所;
》
】3 净空高—度大于?9m的场所
!
6.3.—2 : 火灾沿水平—方向蔓延较》快的场所不宜选用】泡沫-?水干式系统
【
6.3【。.3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管道—充水的?泡沫-?水,。。湿式系统
!
? 1 初—。始火灾为液》体流淌火灾》的甲、乙、丙类液体!桶装:库、:泵房等场所;
【
!2 含有》甲、乙、丙类液【体敞口容器》的场所?
《
6.《3.4?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
】
《 2 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2时可按》防护区实际》。面积确?定;
?
,
:
? :。 3 ? 当:。试验值不同》于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时】。可采用试验值
!
6.》3.5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
!
6.《3.6? ,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6.3.《7 喷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选用闭式洒水喷!头;
?
】 2 当》喷头设?置在屋顶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21》。℃~1?49℃;《
》
? 3 当喷头】设置在保护场—所的:中间层面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57—℃~79℃;—当保护场所的环【境温度较高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
?
6.3.—8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供给强】。度且不宜大于—设计供给强度—的1.2倍;
【
【 2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
:
3—。 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m2;
《
!4 : 同一支管上两【。只相邻喷《头的水平间》距、两条《相邻平行支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3.6m
!
6.3.9 【 ,泡沫-水湿式—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系》统管道充注泡沫【预混液时其》管道及管件》。。应耐泡?沫预混液腐蚀且【不应影响泡沫预混液!的性能;
》
:
【2 : 充注泡沫》预混液系统》的环:境温度宜为》5℃~40℃;
】
【 3 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 《4 充水系—统的环境温度应为】4℃~70℃—
,
》6.3.10 】泡沫-水预作用系】统与:泡沫-水《干式: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应超过80—0只泡沫-》水干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6.3?.11 》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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