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
6.3.》。1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1 】 流淌?面积:较大按本标准—第6:.3.4条规定的作!用面积不足以保【护,。的甲、乙、丙类液】体场所;
】
《 :2 靠《泡沫混合液》。或水稀释不能有效】灭火的水溶性液体】场所;
! , 3 —净空高度大于9m】的,。场,所
?
6.—3.2? 火灾《沿水平方《向蔓:。延较快的场》所不宜选用泡—沫-:水干式系统
【
6.3【.3 ?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管道充水》的泡沫-水湿式系统!
,
》 : 1? 初始火灾为液体!流淌火灾的甲—、,乙、丙类液》体桶装库、》泵,房等场所;
—
— 2 含【有甲、乙、丙类液体!。敞,口,容器的场《所
6.!3.4?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
:
《 2 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2时:可按防护区实际面积!确定;
—
,
3【 当试《验值不同于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时!可采用?试验值
》
?
6.3.5 【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
!
:6.3.《6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
6.3.【7 ?喷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选用闭式洒水喷头!;
—
2 【 ,。当喷头设置》在,屋顶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21℃~—149℃;》
! ,3 当喷头设【置,在保:护场:所,。的中间层面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57℃—~79℃;当—保护场所的环境温】。度较:高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
?6.3.8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供,给强度且不宜大【于,设计供给强度的【1.:2倍;
》
2!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
》 3 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m2;
】
《 4 同一支】管,上两只相邻喷头的】水平间距、两条相邻!平行支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3,.6m
—
6.3.【9 泡沫》。-水湿式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当系统管道充注泡!沫预混液《时其管?道及管件应耐泡沫预!混液:腐蚀且不应》影响泡?沫预混液的》性能;?。
《。
—2 : 充:注泡沫预混液—系统:的环境温度宜为【5℃~40℃;【
:
《。。 3 【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4 充《水系统的环境温【度应为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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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 】。。 泡沫-水预作用系!。统与:泡沫-水干式—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应《超过800》只泡沫-水干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
?
6.3.》11: 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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