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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6.3.1 【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 ,1 ?流淌:。面积:较大按本标准第6.!。3.4条规》定的作用面》积不足以保护的甲、!乙、丙类液》体场所;
】
2【 , 靠泡沫混合—液或水?稀释不能有效灭【。火的水溶《性液体场所;—
,
】 3 净空高度】大于9m的场—所
【6.3?.,2 火灾沿水平】方,向,蔓,延较:快的场所《不宜选用泡》沫-水干式》系统
【
6:.3.3 下列场!所不宜选用管道【充水的泡沫-—水湿式系《统
】 1 初始】火灾:为液体流淌》火灾的甲、乙、丙】类液体桶装库、泵】房等场所;
!
《 2 》。含有甲、乙、丙类】。液体:敞口容器《的场所?
》
6.3.》4 :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
】
,
】2 ?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2时可按防》。护区实际面积确定;!
《
,
《 3 当试—验,值不同?于,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时可采用试—验值
】6.3.5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2)
》
6《.3:.6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输送的泡沫混!合液应在8》L/s?至最大?设计流量范围—内达到额定的混【合比
—
:6.3.《7, :喷,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选用闭!式洒水喷头;
【
》 , 2 当喷】头设置在《屋顶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21℃】~149℃;
】
:
3 !当喷头设置在保护】场所的中间层面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57!℃~79℃;当保】护场所?的,环境温?度较高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6.:3.8 》喷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供给强度且不【宜大于设计供给强】度的1.《2倍;?
— : , ,2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
3 】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m,2;
【
: :。 4 同一支管】上,两只相邻喷头的水】平间距、两条相【邻平行支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3.6m
—
,
6.》3.9 《 泡沫-《水湿式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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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系!统管道?充注泡沫预混液【时,其管道及《管件应?耐泡沫预混液—腐蚀且不应影响泡】沫预:混,液的性?能;
】 《2 充《注泡沫预混液—系统的环境温度宜为!5℃~40℃—;
?
【 3 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 4 ?。 充水系统》的环境温度应—为4℃~《70℃
《
6.3】.10 泡沫-水!。预作用系统与泡沫】-水干式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应超!过800只》泡沫-水干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
6《.3:.11 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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