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3 消毒!
?
《
Ⅰ 一般规定!
:
7.1!3.1 污水【厂出水的消毒—程度应根据污水【性质、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确定
!
,7.13.2 【 污水厂出水可采】用紫外?。线、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和液氯消【毒也可?采,用上述方法的联【合消毒方式
!
7.13—。.3 污》水厂消?。毒后的?出水不应影响生【。态安:全,
—7.13《.4 消毒设施和!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的!规定
—
,
Ⅱ 紫外【线,
:
7.1!3.5 污—水,厂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时—宜采用明渠》式,。紫外线?消,毒系统?清洗:方式宜采用在—线,机械加化《学清洗的《。方式
《。。
7.13】.6 《紫外:线消毒有效剂量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并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
,
》 1 二级处【理的出水宜》为15mJ/c【m2~25mJ/c!m2;
【。
》。 ,2 ?再生水?宜为24mJ—/cm2《。~30m《J/c?m2
》
7.1—3.7 紫—外线照射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照射渠!水流均?匀灯:管,前后的渠长》度不宜小于1m
】
》 , 2 渠【道设水位探测和水】位控制装置》设计水深应满足【全部灯管《的淹没?要求;?当同时应《满足最大流量要求时!最上层紫外灯管【顶,以上水深在灯管有效!杀菌:范,围内:
7【.13.8 — 紫外线消毒模块组!应具备不停机维护】检修的条件应能维持!消毒系?统的持?续运行?
Ⅲ!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和氯
【
7.1【3.:9 污水厂出水】的加氯量应》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5mg/L~】15mg/L—。再生:水的加?氯量:应,按卫生学指标和【余氯量确《定
《。
7.13.】。10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或—氯消毒后应进行混合!和接触接触》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7.13.—11 ? 次氯酸钠溶液宜】低温、避光》储存储存时间—不宜:。大,于7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