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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污水—和再生水处理—
】
,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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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城镇污水和!再生水处理程度、】方法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和—处理目标确定
】
7.—。1.2 》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7.1.—2的:规定取值《
】
7.1.】3 污水厂的规】。模应按平均日流【量确定
】。
7.1《.4 污水厂应】通过扩容或增加【调蓄设施保》证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当》采用雨水《调,蓄时污水厂的雨季设!计流量可根据—调蓄规模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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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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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旱季!。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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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满足雨季设计!。流量下运《行要求;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
! 3》 提升泵站、格】栅和:沉砂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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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初次沉淀池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
】
:。。 5》 二级处理构筑】物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
!
? 6 管—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
7!.1.?6 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
—。
,
7.1.7 【 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
!7.1.《8 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间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构筑物系【统间应设置可切换的!连通管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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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应采取整》流,措施
】7.1?.10 污—水厂和再《生水厂应设置出水】消毒设施
!
7.1《.11? 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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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2 【 位于寒冷》地区的污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7.1.《13 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