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污:水和再生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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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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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城镇污水和再生水!处,理程度、《方法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和】处理目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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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7,。.1.2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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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污水厂的规》模应按平均》日流量确定
【
7.1.】4 污水厂应通】过扩容或增》加,调蓄设施保证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当采用雨水】调蓄时污水厂的雨】季设计流量可根据】。。。调蓄规模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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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旱季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
】
【2 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满足雨季】设计流量下运行要】求;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
?
,
】3 : 提升?泵站、格《栅和沉?砂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
! ,4 初次沉—淀池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
》。
【5 二级处理【构筑物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
!
? 6 管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
【7.:1.6 《 ,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
—
7.1.7 】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
7】.1.?8 : 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间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构》筑物系统间应—设置可切换的连【通管渠?
7.1!.9 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应采取整流措施】
:
7》.1.?10: 污水厂》和再生水厂应设置出!水,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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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 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
7—.1.12 位于!寒冷地区的污—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
?7.1.13 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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