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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污水!和再生水处理 【 ? 7.】1  一般规定【 7!.1.1  城镇污!水,。和再生水处理程度】、,方法: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和,处理:目标确?定 — 7.?1.2  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7.1.2的规】定取:。值 《。 ? 》 7.1.》3  污《水厂的规模应按【。。平均日流量确定【 7.】1.4  污水厂】应通过扩《容,或增加调蓄设—。施保证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当采用雨水】调蓄时污水》厂的雨?季设计流量可—根据调蓄规模相应】降低: 7.1!.5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旱】季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 —     】2  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满—足雨:季设计流《量下运行要求—;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 ?   》 , 3  《提升泵站《、格:栅和沉砂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    ! 4  《初次沉淀池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 !     5  二!级处理构筑物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 【    》 6:  管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 7.!1,.6 ? 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 , 《 7.?。1.7  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 《 7.1.—8  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间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构筑物系统!间应:设置可?切换的连通管—渠 : 7.1】.9  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应采】。取整流?措,施 : 7.1.!10  污水厂和】再生水厂应设置出】水消毒设施 【 7.1【.11?  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7.】1,.12?。  位于寒冷地【区的:污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7.1.13—  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