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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 管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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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 排!水管道?和其他地下管—渠、建筑《物,、构筑物等相互【。间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敷设:和检修管道时—不应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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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排水管道损坏时【不应: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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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 排—。水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水平:和垂直的最》小净:距应根据《其类型?。、高程、施工先【后,和管线损《。。坏后果等因素按当】地城:市管道综合规划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采用
5!.15?.3 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和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或: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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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4?。 再生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宜敷设】在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的上:面
5】.15.5》 :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应根据》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确定应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排【水系:统规划、道路地【势等因素合理布【局保证排水安全【和综合管廊技术经济!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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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6 】 综合管廊》内的:排水管道应按—管线管理单》位的要求做》标识:区分其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中的—有关规?定,
5.1!5.7 综合【管廊内的排水管道】应优先选用内壁【粗糙度小的管—道管道之间、管道】和检查井《。之,间的连接必须可靠宜!采用整体《性连接;采用柔【性连:接时应有抗拉脱【稳定设施廊》内排水管道应设置】避免温度应力对管】道稳定性影响—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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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8 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排—除雨水时《。雨水舱室不应—和其他舱室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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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9《 , 排水管道和支户线!入廊前、出》廊后应就近设置【检修闸门或闸槽压力!流,管道进出管廊—时应在管廊外设置阀!门廊内排水管道检查!。井,(口)设置》可结合各地排—。水管道检修》、疏通设施水平【适当增大检查井【(,口)最小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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