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结构隔震、【消能减震《和风:振控制设计
!
—14.1 》 一般?规定
《
—14:。.1.?1 本章适用【于设置隔震层以隔离!。水平地震动》的结:构隔震设计、设置】消能部件吸收与消耗!地震能量的》结构消能减震—。设计以及结构—风,振控制设计
【
《1,4.1.2 隔】震和:消能减?震建筑的抗震性【能目标见表》1,4.1?.2当?遭受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应正常工《。作主体结构无损坏】或轻微损《坏;当遭受》罕,遇地震作用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不,应丧失功能主—体结构不《。发生较严重损坏【
】
,
:
1:4.1?.3 《隔震:和消能?减震建筑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隔震—和消能?减,震装置的类》型和布置、场—地条件、地》基、:结构:材料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
,
14—.1.4 隔震】和消能减震(振【)设:计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性能参数应经检验】。确认或由试》验确:定
?
,
》。 2 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措施
】
3 !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