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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结构隔震、消能【减震和风振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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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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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本?章适用于设置隔【震层以隔离》。水平地震动的结构隔!震设计、设》置消能?部,件吸收?与,消耗地?震能:量的结?构消能减震设计以】。及,结构风振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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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 隔震和消能—减震建筑的抗震性能!目标见表14.1】.2当遭受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应:正常工作主体结构无!损坏或轻微损坏【;当遭?受罕遇地《震作用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不应丧失功能主体!结构:不发生较《严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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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 ,隔震和消能》减震建筑《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隔震:和消能减震装置的】类型和布置》、,场地条件、》地基、结构材料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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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隔震和】消能减?震(振)《。设计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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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性能参数!应经检验《确认或由《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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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措施!
】 :3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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