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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混?合结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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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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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本章:规定的混《合结构系《指,由外:围钢:管(型?钢)混凝土柱、钢梁!框架: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所组成的框架-核】心筒结构以及由【外围钢?柱、钢管(》型钢)混凝》土柱、钢梁框筒【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所组成】的筒中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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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12》.1:.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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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的高宽比不宜大于表!。12:.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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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 混合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采—。用不同的抗震构造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混合结构】的抗震构造等级【应按表12》.1.?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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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5 》混合结构在风荷【载或:。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顶点位移》与建筑总高》度之比或层》间位移角《。。应符合本规程—3.7?.3条的有》关规定;《。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应符合本规程3.】9.6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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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当采用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楼板时—楼板混凝《土可采用《轻质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LC《。25;?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内部隔墙应采用【轻质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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