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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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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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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动力机【器地基基础的设计应!满足下列性能要【求,
!。 1 在静力荷】载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承载能力及变形【。要求;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动力基础尚【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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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地震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抗震承载能力要】求,、基础抗震稳—定性要求《;
【 3 【在振动荷载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承载能力】的要求、基》础容许?振动的要求;周边】环境对振动》控,制有:要,求时:尚应满足《环境:振动:、人员舒适度和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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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动力机器—基础的形式应根据】动力机器类型和【型号、工程》地质条件、振动【响应控制要求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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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时》应避:免基础?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降?。
3【.1.?4 :。 重要或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机器在基础》上应设置永》久的沉?降观测点《;在基础施》工、机器安装及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观测】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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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动力】。机器基础不宜采用液!化,土、软土地基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局!部,。存在:液化土、软土地【基时宜进行地基处理!;大型和重要动力】机器基础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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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动力!机器基础设置在整】体,性较好的岩石上且】采用锚桩(》杆):。基础时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设计
3!.,1.7 《。 动力机器基础与建!筑,。物的基?础、上?部,结构以?及混凝土地面宜分开!
3.】1.8 《 ,。当置于?天然地基的动力机器!基础与毗邻建—筑物基础的埋—深不在同《一标高时《基底标高《差异部分《应回填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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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当管道与机器连!接而产生较》大振动时连》接处应采用减—。。振或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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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当动!力机器基础》的振:动不满足人员健【康、生产过程、【仪器设备正常工作】的容许振动》标准及影响建—筑物的长期使用寿命!时,应采用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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