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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动力机器地【。基基础的设计应满足!下列:性能要?。求
【 1 在静!。力荷载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承载能力及变形【要,求,;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动力基础尚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
? 2《 在地震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抗:震承载?能力要?求、:基础抗?震稳定?性要求?;
》
3 !。。在振动?荷载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承载能力《的要求、基础容许振!动的要求;》周边环境对振—动控制有要求—时尚应满足环境【振动、人员舒适度和!。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
—
:3.:1.2 动力【机器:。基础的形式》应根据动力机器【类型和型号、工【程地质条件》、振动响应》。控制要求等综合确】定
3.!1.3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时应】避免基?础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降
!3.1?。.4 重要或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机器在基础上应设!置永久的沉降观测】点;在基础施工【、机器?安装及?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观测和记录
】。
3.—1,.,5 动力》机器:基础不宜采用液化土!、软土地《基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局部存在液化!土、软土《地基时?宜,进行地基处》理;大型和重要动力!机器基础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3,.1.?6 : ,动力机?器基础设置在整体性!较好的?岩,石上且采用锚桩(】杆)基础《时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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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动?力机器基础》与建筑物的基础【、上部结构以及【混凝土?地面:宜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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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当置于天然地】基,的动力机《器基础与《毗邻建筑物基础【的埋:深不在同一标高时】基底标高差》。异部分?应回:填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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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当管道与机器连接而!产生较大振动时连】接处应采用减—振或隔振措施
】
3.1【.10 当—动力机器基础的振】动,。。不,满足人员《健康:、生产过《。程、仪器设》。备正常工作的容【许振动?标准及影响建筑【物的长期《。使用寿命时应采用】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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