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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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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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动力机器地—基,基础的设计应满足下!。列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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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静力荷!载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承载能?力,及变形要求;—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动力基础《尚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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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在地震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抗震承!载能力要求》、基础抗震稳定性】要求:;,
【 3《 在?振动荷?载作用下应》满足地?基和基础承载—能力的要求、—基础容许振动的要】求;周边环境对振】动控制有《。要求时尚应满足【环境振动《、人员?舒适度和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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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动力机!器基础的形式应【根据动力机器类型】和型:号、:工程地质条件、振】。动响应控制》要求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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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时?应避免基础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降
!。
3.1.!4 重要或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机器在基》础上应设置》永久的沉《降观测点;》在基础施工、机【器,安装及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观测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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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动力:机器:基础不?宜采用液化土、软】土地:。基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局部存在液【化土、软土地基时宜!进行地基处理—;,。。大型和重要动—力机器?基础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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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动力机器基础【设置在?整体:性较好的《岩石上且采用—锚桩(杆)》基础时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设计—。
3.】。1.7 动力【。机,。器基础与建筑物的】基础、上部结构【以及混凝土地面宜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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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当置!于天然地基》的动力机器基础与】毗邻:建筑物基《础的埋深不在—同一标高时》基底:标高:差异:部分应回《填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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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当】。管道与机《器连接而产》生较大振动》时连接处应采用【减,振,或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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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当?。动力机器《基础的?振动不满足人员健】康、生产过程—、仪器设备正常工】作的容许振动标【准及影响建》筑物的长期使用寿】命时应采用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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