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电 气【
,
!11.1 —一般规定
【
,
?。
11.1.1 】 玻璃基板工厂【的供电系统》设计除?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
,11.1.2 【 ,化,学品储存间、—可燃气?体或液体储存间的电!气设计应根据气体】或液体特性确—定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
11.1.3 !。与熔炉?。系统:安全相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一级负荷中的重要负!荷与配?料、熔?化、成型工序有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一级负荷与】后,加工生?产有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二级《负荷
《
?
11.《1.4 一级负】荷中的重要负荷用电!设备应?设置:双路供电并应设【应急电源
】
:11.1.5 【 配料、窑炉、成】型,控制系统《宜设不间断电—源或动态稳》压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