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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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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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玻璃基板工【厂的供电系统—设计除?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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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化学品储存间、可】燃气体或液》体储存间的》电气:设计应根据气体或】液体特性《确定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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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与熔炉系!统安全相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一级:负荷中的重》要负荷与配》料、:熔化、成型》工序有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一》级负:荷与后加工生产【有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二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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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一级》负荷中的重要负荷】用电设备应设置双】。路供电?并应设?应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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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配料、?窑炉:、成型控制系统宜】设不间断电源或动】态稳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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