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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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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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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玻璃—基板工厂的供电系统!设计除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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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化学品?储存:间、可燃气》体,或液体储《存间的电气设—计应根据气体或液】体特性确定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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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与熔炉—系统安全相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一级负【荷中:的重要负《。荷与配料《。、熔化、成型工【序有: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一级负荷与》后加:工生:产,有关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宜定】义为:二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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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一级负荷《中的重?要负荷用电设备应】设置双路供电并应设!应,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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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配!料,。、窑炉?。、成型控制系—统宜设不间》。。断电源或《动态稳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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