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
【
《
1?3.1 一般规定!
,
《
?13.1.1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13.1.》2 室外空气的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
13.】1.3? 车间《室内空?气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车—间,室内空气参》数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 : 2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可按:表13.1.3-1!和表13.》。1,.3-2执行;
!
》
,。
】
》 3 生》产工艺无《要求的车间操作【岗位的温度应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作地点的允!许温差确定且不得】大于:表13.1》.3-3《的规定
》。
?
《
13.1【.4 生产医疗】用,材料的厂房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应满:足产:品和工艺《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 50457的】有关规定生产卫生用!产品的厂房》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应满!。足产品和工艺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