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
》
》。
1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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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13.?1.2 室外空】气的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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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车间》室内空气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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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车间!室内空?。气参数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 2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可按表《13.1.3-1和!表,。13.1.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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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产工艺无要求!的车间操作岗位【的温度?应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作地点的允许温差确!定,且不得大于表13.!1,.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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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生产《医疗用?。材料的厂房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应满《。足产:品和工艺《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 ,5,045?7,的有关规定生产卫】生用产品的》厂房:供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应满足产品和工】艺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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