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工业建筑振动测试
8.0.1~8.0.3 振动测试分为设计前测试和竣工后测试,前者主要解决振动荷载输入问题,后者主要解决设计验证和确保满足使用要求工程验收问题。
工业建筑设计前,应根据建筑及其内部设备使用功能,对环境潜在振源进行现场测量后,可采用VC曲线评价环境振动水平,并评估采取措施后可否满足工业建筑功能要求。
工业建筑结构竣工后及设备安装调试后,应对振动敏感区域进行振动测试,测试工况包含环境振动及设备使用,以验证设计的准确性及保障建筑及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敏感区域包括设备要求的振动控制点以及设计需要控制的部位,均为建筑及设备振动容许标准控制点。
8.0.4 测量仪器选择应根据振动响应及测试目标的特点选择,按本条规定选用。另外,如果测量仪器安置空间不满足测量条件,则需要协调测量精度和安置空间的矛盾。对于工程已经明确要求,可按要求进行拾振器精度、频率范围、量程范围等参数的选择;对于无明确要求,但可预估振动水平的工程,可由测试人员确定测试仪器的选择标准,包括拾振器的灵敏度、动态范围、量程上下限等参数。选用量程应覆盖振动响应的幅值变化上下限,避免拾振器因过载而受损。
8.0.5 本条给出了振动荷载测试推荐方法、测点及测向要求。
8.0.6 设计中为便于设备安装布置,应掌握建筑结构两个方向的动力特性;对于精密装备的测试,其支撑结构包括基础或工作台等,要分别对支撑结构顶、底部测试振动荷载响应,以便于优化设计。
8.0.7 本条给出了振动响应测试要求,具体测试内容根据振动控制要求确定。
8.0.11 对于工业建筑内设备自身或刚性基础顶部振动测试,当设备转速较高时,应该采用扫频区频率最大值的3倍作为采样频率;当对建筑物主体结构如楼板、梁顶测试时,由于传递到该部分结构上的卓越频段上限一般低于80Hz,所以采样频率取值256Hz即可满足使用。
8.0.12 为全面评估环境及楼板振动响应的传递与衰减规律,本条对测点数量给出要求。对环境测试,测点应考虑振源特点,沿振动传递方向测试研究衰减及传递规律,垂直振动传递方向测试可能发生的极值。对楼板振动测试时,测点应选在人员或设备主要分布区域的振动敏感位置,当振动敏感位置无法确定时,测点应均匀分布。
8.0.13 对于测试时长,周期性振动测试时长不宜小于最低卓越频率对应周期的10倍;平稳性随机振动测试时长不宜小于300s;非平稳性随机振动测试以及连续振动测试,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长时连续振动测试。
8.0.15 在实际测试过程中,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保持同步测量,则至少应保持不低于2个测点同步测量,并根据测量经验进行每组测点搭接测试,通过搭接测试方法,确保最终测试数据在非同步测量条件下,可以获取相对较为稳定的环境振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