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90-2020 建标库

6.3  结构振动控制措施

结构水平振动控制措施

6.3.1  水平振动作用较大的设备宜布置在较低楼层,设备振动荷载作用点宜与结构抗侧刚度中心重合;当水平振动设备布置在较高楼层时,结构抗侧刚度宜沿结构高度均匀布置。

6.3.2  为减小结构水平振动响应,对动力设备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动力设备振动荷载频率与结构自振频率接近时,宜对动力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降低振动荷载等措施;

    2  宜将动力设备水平振动荷载较大方向布置在结构水平自振频率与振动荷载频率相差较大的方向。

6.3.3  为减小结构水平振动响应,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增加剪力墙、支撑等抗侧力构件;

    2  合理利用填充墙刚度,将刚性填充墙设置在对减小楼盖水平旋转振动最有效的位置上,并加强填充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3  当工艺不允许增加抗侧力构件时,调整结构跨度或者增大构件截面;

    4  当工业建筑与附属构筑物相连时,将附属构筑物配置在建筑的对称轴线上;

    5  合理设置减振耗能部件或装置。

结构竖向振动控制措施

6.3.4  动力设备在楼盖上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设备宜布置在楼盖梁上;

    2  上下往复运动的设备应布置在结构的竖向构件附近;

    3  水平往复运动的设备宜布置在跨中部位,并应使较大振动荷载与梁同向。

6.3.5  当设备布置在单根梁上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梁产生扭转振动。

6.3.6  楼盖上的动力设备不应与主体结构竖向结构构件直接连接。

6.3.7  结构楼盖自振频率与振动荷载频率接近时,应采取措施调整楼盖结构的自振频率,亦可对动力设备采用隔振、减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