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0599-2020 建标库

5.3  灌区规模复核论证

5.3.1  我国灌区大多数是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在国家经济极为困难的条件下由群众自力更生修建的,工程因陋就简,设计标准低,工程不配套,一些灌区实际灌溉面积远低于设计灌溉面积。此外,由于灌区运行历时长,水资源条件和用水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不少灌区缺水问题突出,现状灌溉用水已经接近甚至超出水资源承载力,实际灌溉面积萎缩。通过灌区改造达到或恢复原设计灌溉规模是灌区进一步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为避免盲目扩大灌溉面积,加剧用水矛盾甚至影响灌区生态与环境安全,根据水土资源平衡方案综合分析、复核,确定灌溉规模十分必要。条文强调了在对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土地资源状况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灌区规模。

    不同灌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水资源、水利工程和农业生产等条件往往存在显著差异,在以水定地、以水定发展的原则下,选择改造方案和改造措施时应坚持因地制宜,正确处理好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实用性的关系。原则上不宜对原灌溉规模进行大范围调整,扩大灌溉面积时应进行充分论证。